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遴选公告(发酵罐)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评议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议。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采购评议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50L不锈钢发酵罐 | 1套 | 40万元 |
本项目采购发酵罐为原有小型发酵间设备更新,包括原有发酵间地面及台面更新,并预留1-2台发酵罐操作空间。因发酵间空间有限,需意向单位现场勘察,结合实际情况在保障发酵作业安全性及操作人员方便性的条件下,定制该发酵罐及配套设备、操作平台和墙面/地面配套处理。报价包括以上发酵罐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操作平台和墙面/地面处理等费用,详见需求清单。有意向者,可在现场勘察时领取本项目产品详细技术指标需求清单相关资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评议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评议;
5. 已了解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完全响应。
注: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评议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评议文件中:
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潜在评议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任何损失。
四、公告时间:2025年7月 14 日至2024年7 月18 日(北京时间)。
五、递交评议文件时间:2025年7月21 日 9 时到 11 时(北京时间)。
六、递交评议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
七、评议时间和评议地点待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20-8713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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